中核汇能云霄列屿300MW 海上光伏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云霄列屿300MW 海上光伏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名 称)已审批,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福建中核汇能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福建中核汇 能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HNGS-FW-GKZB-24-0606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汇能云霄列屿300MW海上光伏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中核汇能云雪列屿300MW海上光伏项目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本项目场址中心 坐标为北纬23°48'52",东经117°30'01",本期交流侧容量299.84MW(AC),直流侧装机 容量为322.32MWp。新建1座海上220kV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升压站拟通过单回220kV
海上架空线路接入本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储能电站),而后通过220kV架空线路送出至水晶变220kV侧。同时为了更好的发挥储能系统提高消纳、提高电网稳定性和缓解电力系统压力的作用,本项目本期拟按照10%(2h)配置1套30MW/60MWh储能系统,并配置能量管理系统。
2.4 招标范围
完成中核汇能云霄列屿300MW海上光伏项目初步设计技术服务并通过专家评审(评 审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会务费、专家费用等),符合国家、行业和福建省有关工程质 量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设计工作应参考国家和行业标准。设计不
得出现任何重大缺陷,工作范围包括:
1、根据批复的可研报告,项目地质勘察报告,优化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
等所涉及到的所有图纸设计;
2、编制本项目生产运维方案;
3、编制本项目的防腐专项方案;
4、需对测绘及地勘结果进行复核,并出具相应的复核报告;
5、完成试桩前准备工作:完成本项目风载荷评估报告和波浪力模型报告,提交桩基初
步选型及技术参数,提交桩基设计文件及试桩方案。
具体服务内容及编制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 项目地点
福建省云霄县核电站的温排区海域。
2.6 服务期限
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中核汇能云霄列屿300MW 海上光伏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初稿;
>投标人应参加初步设计报告评审会,并根据评审专家提出项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报告,报告初稿提交后30日历天内通过审查。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 格。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 级资质或新能源发电乙级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3个(包含3 个)100MW (包含100MW) 以上新能源项目EPC或施工图设计合同业绩(需提供证 明文件)。
(4)投标人应根据本项工作的技术范围、技术要求、配备满足本工作要求的人力资源。其中本项目团队负责人需有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 师职称,团队内成员中需有具备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 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 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
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 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 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 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 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 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 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9)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 致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_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 年12 月1 0 日 1 9 :00— 2024 年 17 :00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 om) 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 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 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 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 (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 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 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 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 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 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5 年 1 月 6 日 9 : 0 0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 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中核汇能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湖滨路78号闽发西湖广场1#、2#、3#楼连体4层04 室-42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东区会议室
联 系 人 : 周 佳 奇
电 话 : 1 8 8 1 1 1 6 0 2 8 2
电子邮件:zhoujq@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 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 [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
电子邮件:/
8 其 他 说 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 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 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 时取得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 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一
招标人: 福建中核汇能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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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