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广核新能源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10万千瓦光热工程汽轮机、发电机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GN-202602120012)已通过 备案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集团玉门玄玑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中广核新能源甘肃玉门70万千瓦光伏光热风电制氢示范项目10万千瓦光热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汽轮机、发电机及附属设备。
汽轮机:1×100MW汽轮机,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发电机及附属设备:发电机主要设备,励磁系统,专用设备和工具,汽轮发电机及其辅助系统备品备件等,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 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协议的要求。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技术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汽轮机交货时间预计2027年5月30日,设备交货进度、顺序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最终交货时间为投标人收到招标人通知后的交货日期。
发电机交货时间预计2027年5月30日,设备交货进度、顺序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最终交货时间为投标人收到招标人通知后的交货日期。
具体交货要求以招标技术文件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汽轮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并具备按照招标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太阳能光热电站(单台机组100MW及以上)汽轮发电机组成套供货业绩至少1套;或近五年内(2021年-2025年)至少10套再热汽轮机(单台机组100MW及以上)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表、合同封面页、数量页及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6.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2)技术负责人:(3)其他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ECP, 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服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以联合体会员为投标人进行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投标事宜。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同样需满足下述第(3)条的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如接受)需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唯一项目授权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被同时拒绝。
(4)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6年02月13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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