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核汇能及新华发电2025-2026年度储能集中采购 已审批,资金自 筹,招标人为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及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项目编号:XHSL-WZ-GKZB-24-0693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汇能及新华发电2025-2026年度储能集中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集中采购招标的新能源项目配套储能系统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及新华水力发电有 限公司一体化管理公司和所属项目公司的预计总量,总容量为12GWh。本次采购为框架采 购,包括多个具体项目,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本次集中采购有效期至2026年5 月31日。在具体项目落实后,招标人将根据项目具体技术需求细化后签署项目合同。
2.4 招标范围
本次储能系统(包含配套储能与共享储能)集中招标总容量为12GWh,不区分风冷/液
冷,适用于共享/配套储能,包括2h(0.5C倍率)及4h(0.25C倍率)方案。
本次招标范围为储能系统所需全套设备的供货,包括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PC 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汇流设备、变压器、集装箱体、集 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含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视频监视等)和通信线缆及 相关电力电缆(含电池预制舱内部所有设备之间的连接线缆、电池预制舱与PCS之间的连 接线缆,不包含升压站内35kV开关柜至储能系统升压变压器35KV电缆及储能变压器间3 5kV连接电缆);与储能系统自身相关的电气一、二次设备、通讯机柜、网络安全设备、 满足电网要求的自动控制系统(满足新能源储能项目的自动控制及通讯等);并结合升压 站侧保护定值,出具PCS及变压器高低压侧断路器和保护装置的保护定值。
负责运输、保险、现场交货,现场安装指导、试验、调试、参与项目试运行、配合验收及 移交生产、培训、售后服务等;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 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储能设备应满足电网及能源主 管部门验收标准(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完全满足电网、能源管理部门、行业标准要求的、 完整的储能系统及方案,满足电网及能源主管部门验收标准)。
本次集采拟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根据具体项目可 调整设计)。储能系统能够与光伏或风电配合实现光/风储融合,能量搬移、具备一次调频 的能力、并具备自动发电(AGC)功能、无功支撑、短路容量,对构网型储能系统还应具 有黑启动、虚拟惯量、阻尼等应用,同时独立/共享/构网型储能系统可接受电网调度,参 与电网调峰调频辅助服务,满足当地电网和消防验收要求。
投标人根据自身方案和设备特性,确定储能系统配置容量与集成方式。投标人应提供储能
电池系统满足持续0.25C/0.5C充放电工况下的整体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磷酸铁锂电
池成组方案、BMS电池管理系统方案、热管理方案和消防系统方案等。
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本规范书规定
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如有需要,配合项目公司完成如下内容(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1)配合办理与项目储能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储能备案手续,电力质检、防 雷、消防、劳动卫生手续等;
2)配合办理储能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取得相应报告。并网手续相关 费用及办理工作由总包方承担,投标人协助办理;所有第三方检测费由投标人承担,待具 体项目确定、采购需求明确后,于二次询价阶段进行报价,不计入本次投标综合单价和总 价。若检测不合格,相关责任、后果及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电能 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满足电网验收要求的电池储能系统到货至 并网各阶段第三方检测等;
3)承担本储能系统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协调工作;
4)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 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
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 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若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储能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则这些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5 交货地点
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投标人为了满足合同交货期或者其他非招标人 的原因而调整运输方案,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即项目合同价格不因运输 方案的调整而变更。
具体项目交货地点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期
集中采购框架有效期:至2026年5月31日。
预计交货期:根据项目时间调整,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具体项目供货时间详见技术规格书。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以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其代理的设备 制造商)至少应具有电池单体、电池模块、PCS (储能变流器)、BMS (电池管理系 统 ) 、EMS (能量管理系统)5类产品中2类产品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 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认证证书(需满足最新国标)。其余未取得报告 或证书的产品需承诺在项目并网前,供货设备具备上述报告或证书;
(3)2023年6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设备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单体项目容量100MWh 及以上或1个单体项目容量200M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的投产运行业绩(至少包含电池室/舱、BMS、PCS), 且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1GWh (至少包含电池室/舱、BMS、PCS, 单个合同容量20MWh 及以上)。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应包含签字盖章页、签 订时间页、供货范围页,并将签订时间、储能设备容量等主要信息标红),未提供视 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 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 处于破产状况;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 目的投标;
(7)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投标人MAC 地址和硬件特征码作为依据,出现一致情况 的;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将禁用 投标人在平台上的权限,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 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 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 年 12 _月 1 0 日 1 9 :00— 2024年 12 _月 16 日17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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