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北部互联互通清洁能源基地二期乌多姆赛省和琅南塔省风电项目风机主设备(含塔筒)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9月12日12时00分 (北京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9月18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老挝北部互联互通清洁能源基地二期乌多姆赛省和琅南塔省风电项目风机主设备(含塔筒)采购
采购单位:中广核能源科技(老挝)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单位:中广核国际能源(云南)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类别:设备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包括风电机组、塔筒设备及相关服务、专用工具以及质保期的备品备件和易耗品、道路运输(含道路改造方案)等部分。本项采购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1、标段一:乌多姆赛省X区;
项目场址位于乌多姆赛省西北部。项目容量:100MW,投标机型总容量不应超过100MW(投标机型总容量上浮不应超过1MW);项目机位数量:20台;投标机型台数不应超过机位数量,单机容量5000kW及以上,可以混排。
2、标段二:琅南塔省M区;
项目位于琅南塔省西北部。项目容量:不低于400MW,投标机型总容量不应超过450MW(投标机型总容量上浮不应超过1MW);项目机位数量:65台,其中8台机位正在补测风,具有不确定性(详见技术规范书);投标机型台数不应超过机位数量,单机容量5000kW及以上,可以混排。
计划交付时间:2026年
交付模式及地点:本项目标段一:乌多姆赛省X区总价合同;标段二:琅南塔省M区(57台为固定总价合同,8台为暂估价)。标段一预计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交货;标段二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交货。最终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为准(招标人提前2个月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对该供货期内的供货能力做出承诺,并提供分月供货初步进度计划安排,具体交货要求以招标技术文件规定为准。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并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3)财务要求: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壹仟万元,或等同金额外币。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其中资产负债率≤85%;净资产≥设备报价金额的30%(或证明可调动资金覆盖项目前期垫资需求)。同时,报价人须为采购人提交融资方案。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已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并在海外相应区域获得了认证。其中投标机型投运容量近五年≥200MW,其中海外投运容量≥100MW。须提供业绩表及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包括机型型号和数量)以及国际认证证书。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在任何阶段,采购人均无向某一供应商透露其他供应商响应情况的义务。(3)本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的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采购代理人。(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②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③近三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倒算,下同)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④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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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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